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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宝山公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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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山公墓之中国的孝文化

来自:宝山陵园   发布者:宝山公墓   发布于:09-05

宝山公墓讲述中国古代的孝很复杂,根据《孝经》中的分类,有以下几种:帝王之孝、诸候之孝、卿大夫之孝、士人之孝、庶人之孝。
孝对一个人的要求,根据其社会地位和身份的不同,也有很大的不同。
比如诸候孝、卿大夫之孝,更强调他们要忠于职守,上要忠于帝王下要爱护治下的百姓,即所谓的“忠”的成份更多些,与我们现在所说的孝敬父母之“孝”根本就是两回事。
还有“士人之孝”中除了忠于君上之外,还要求他们对朋友要诚实守信。
即使是与“孝敬父母”中的“孝”很相近的“庶人”之孝,也不是我们所想的那样。孝不是顺从父母,而且要以“义”为标准,合乎道义的才能听,不合乎道义的就要据理力争,就要去阻止,“故当不义,则争之。从父之令,又焉得为孝乎!”
至于后来,统治阶层片面的强调了孝中的服从与忠顺,以至达到无原则的地步,则是大大违背了《孝经》中的精神了。
《孝经》中的绝大部分由于社会的发展并不适合于现代社会,但其中仍有些积极的部分应当予以发扬。
 孝,是中华文化的重要内涵之一,忠孝节义向来被认为是是中华传统美德,其中孝占有重要位置。万恶淫为首,百善孝行先,这也是流传甚广的古训。
中国的传统道德分得很细,孝主要是针对子女而言的,悌是针对兄弟而言的,贤是针对媳妇和女婿而言的,等等。一般来说,表彰子女是用孝顺;表彰媳妇女婿则用贤惠。
在封建社会,对女性的道德要求非常苛刻。女子在家要从父,出嫁要从夫,夫死要从子,所谓三从。女子出嫁做了人家的媳妇,最重要的是一个贤字,就是要相夫教子,侍奉公婆,敬重姑嫂,助夫或者代夫行孝。如果做得好,就会被认为是贤能,贤慧,贤惠,贤德,贤良,是所谓贤内助。在中国风俗中,有些孝行,是必须由子女来做的,媳妇往往没有资格。例如出殡时走在前面的孝子,必须是儿子而不能是媳妇。
《孔雀东南飞》中的焦仲卿是孝子,而刘兰芝则是贤媳。越剧〈碧玉簪〉中着重表现的也是李秀英的贤惠。所以表彰媳妇,要用贤,而不宜用孝。特别是有儿子存在情况下,表彰媳妇用孝而不是贤,会让人有一种怪怪的感觉。这就是中华文化微妙之处。
在现代社会,我国的法律只对子女规定了赡养的义务,而没有对媳妇和女婿做要求。相应的,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继承权,媳妇和女婿对公婆和岳父母则不具有法定继承权。当然,这并不意味着媳妇和女婿就可以不孝顺公婆或岳父母。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赡养双方父母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责任。
要说中国旧的道德,虽然博大精深,却也糟粕并存。以孝来说,什么是孝,并无一定的规范和标准。自古流传下来的24孝图,曾经是对儿童进行启蒙教育重要材料,但是其中宣传传的事迹,差距实在太大,有的似乎很容易做到,例如陆绩怀桔;有的可能让人想入非非,例如董永卖身葬父,竟然有仙女主动投怀送抱,真是艳福不浅;有的则让人望而生畏,根本不敢去学也不可能做到,例如卧冰求鲤之类。对此鲁迅曾有过深刻的批判。
中国的文人,总喜欢走极端。拿现在的话来说,就是极左。宣传孝的行为当然是应该的,但是总得要让人能够学而且可以学才行吧?普通人遇不到也做不到的事,宣传了有什么用呢?这种极端化,就形成了吃人的封建礼教。
浙江有个曹娥江,是因孝女曹娥投江寻父而得名的。曹娥之父盱,因龙舟竞渡溺于江中,尸不得见,娥投江自溺求父尸,数日后女尸抱父尸浮起于滔滔江面,曹娥遂以孝女闻名。女儿投江寻父尸父女双亡已是很极端了,可是这还不算,岸上竟然还有有人说风凉话的,说一个年青女子抱着个老头儿,成何体统?乌乎!于是女尸与父尸又复沉于水,等再浮起时,已是女背负父尸了!
中国历来就有这么一种惯用极左思维杀人的人,至今不绝。就说宣传孝吧,非要找那种极端的例子,一般人不可能遇到,也不可能做到,有何意义?别人学不了不学也就算了,对当事人来说,他以后怎么做人?他现在这样不也是没办法嘛?他愿意过这样的苦日子吗?,以后他的日子还过不过了?如果条件好转了,不这样过了,和普通人一样了,是不是就不是先进人物了?
古人云,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由此看来,古人对孝似乎有三条标准。查这三条标准是:“事谓阿意曲从,陷亲不义,一不孝也;家贫亲老,不为禄仕,二不孝也;不娶无子,绝先祖祀,三不孝也。三者之中无后为大。” 白话解释就是: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是第一种不孝;家境贫穷,父母年老,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,这是第二种不孝;不娶妻生子,断绝后代,这是第三种不孝。
这三条标准,倒是一点也不极端,一般人都可以做到,而且在现在也有现实意义。无后为何是不孝?从人类社会的发展来说,无非是物质生产和人口生产。人口生产是社会成员的权利也是义务,历史上很多时期,世界上很多国家,都有过鼓励人口生产的政策。因此延续后代,保存基因,不仅对家庭十分重要,对社会也有重要意义。当然,对绝大多数人来,要做到这一点,是毫不困难的。
父母年老,自己却不去当官吃俸禄来供养父母,这种不孝现在恐怕不存了,没有人还会这么清高,有官不当,让自己的父母跟自己受苦不用说了,让自己和老婆吃苦也不会愿意吧?
不要一味顺从,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,使他们陷入不义之中,这一条不仅可以做到,而且十分有意义,不仅对父母,对朋友,对同事,对上级,都应当如此。近来网上不少人对父母官进行批评规劝,可谓一片孝心,这倒是应当大大提倡的。当然,父慈才能子孝,如果父母自己不好,就不能怪子女不孝了,故自古也有大义灭亲之说。只希望父母官不要把子民们的一片孝心当成驴肝肺也。
如果现重编二十四孝,在下认为,那位规劝父亲不要包二奶的女儿可以算一个,死后为母守坟的许世友将军可以算一个,论坛上“替父申冤”网友可以算一个。
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,得到一种最黑,最黑,最黑的咒文,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,妨害白话者。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,因这最恶的心,应该堕入地狱,也将决不改悔,总要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,妨害白话者。
自从所谓“文学革命”以来,供给孩子的书籍,和欧、美、日本的一比较,虽然很可怜,但总算有图有说,只要能读下去,就可以懂得的了。可是一班别有心肠的人们,便竭力来阻遏它,要使孩子的世界中,没有一丝乐趣。北京现在常用“马虎子”这一句话来恐吓孩子们。或者说,那就是《开河记》上所载的,给隋炀帝开河,蒸死小儿的麻叔谋;正确地写起来,须是“麻胡子”。那么,这麻叔谋乃是胡人了。但无论他是什么人,他的吃小孩究竟也还有限,不过尽他的一生。妨害白话者的流毒却甚于洪水猛兽,非常广大,也非常长久,能使全中国化成一个麻胡,凡有孩子都死在他肚子里。
只要对于白话来加以谋害者,都应该灭亡!
这些话,绅士们自然难免要掩住耳朵的,因为就是所谓“跳到半天空,骂得体无完肤,——还不肯罢休。”而且文士们一定也要骂,以为大悖于“文格”,亦即大损于“人格”。岂不是“言者心声也”么?“文”和“人”当然是相关的,虽然人间世本来千奇百怪,教授们中也有“不尊敬”作者的人格而不能“不说他的小说好”的特别种族。但这些我都不管,因为我幸而还没有爬上“象牙之塔”去,正无须怎样小心。倘若无意中竟已撞上了,那就即刻跌下来罢。然而在跌下来的中途,当还未到地之前,还要说一遍:——
只要对于白话来加以谋害者,都应该灭亡!
每看见小学生欢天喜地地看着一本粗细的《儿童世界》之类,另想到别国的儿童用书的精美,自然要觉得中国儿童的可怜。但回忆起我和我的同窗小友的童年,却不能不以为他幸福,给我们的永逝的韶光一个悲哀的吊唁。我们那时有什么可看呢,只要略有图画的本子,就要被塾师,就是当时的“引导青年的前辈”禁止,呵斥,甚而至于打手心。我的小同学因为专读“人之初性本善”读得要枯燥而死了,只好偷偷地翻开第一叶,看那题着“文星高照”四个字的恶鬼一般的魁星像,来满足他幼稚的爱美的天性。昨天看这个,今天也看这个,然而他们的眼睛里还闪出苏醒和欢喜的光辉来。
在书塾之外,禁令可比较的宽了,但这是说自己的事,各人大概不一样。我能在大众面前,冠冕堂皇地阅看的,是《文昌帝君阴骘文图说》和《玉历钞传》,都画着冥冥之中赏善罚恶的故事,雷公电母站在云中,牛头马面布满地下,不但“跳到半天空”是触犯天条的,即使半语不合,一念偶差,也都得受相当的报应。这所报的也并非“睚眦之怨”,因为那地方是鬼神为君,“公理”作宰,请酒下跪,全都无功,简直是无法可想。在中国的天地间,不但做人,便是做鬼,也艰难极了。然而究竟很有比阳间更好的处所:无所谓“绅士”,也没有“流言”。
阴间,倘要稳妥,是颂扬不得的。尤其是常常好弄笔墨的人,在现在的中国,流言的治下,而又大谈“言行一致”的时候。前车可鉴,听说阿而志跋绥夫曾答一个少女的质问说,“惟有在人生的事实这本身中寻出欢喜者,可以活下去。倘若在那里什么也不见,他们其实倒不如死。”于是乎有一个叫作密哈罗夫的,寄信嘲骂他道,“……所以我完全诚实地劝你自杀来祸福你自己的生命,因为这第一是合于逻辑,第二是你的言语和行为不至于背驰。”
其实这论法就是谋杀,他就这样地在他的人生中寻出欢喜来。阿尔志跋绥夫只发了一大通牢骚,没有自杀。密哈罗夫先生后来不知道怎样,这一个欢喜失掉了,或者另外又寻到了“什么”了罢。诚然,“这些时候,勇敢,是安稳的;情热,是毫无危险的。”
然而,对于阴间,我终于已经颂扬过了,无法追改;虽有“言行不符”之嫌,但确没有受过阎王或小鬼的半文津贴,则差可以自解。总而言之,还是仍然写下去罢:——
我所看的那些阴间的图画,都是家藏的老书,并非我所专有。我所收得的最先的画图本子,是一位长辈的赠品:《二十四孝图》。这虽然不过薄薄的一本书,但是下图上说,鬼少人多,又为我一人所独有,使我高兴极了。那里面的故事,似乎是谁都知道的;便是不识字的人,例如阿长,也只要一看图画便能够滔滔地讲出这一段的事迹。但是,我于高兴之余,接着就是扫兴,因为我请人讲完了二十四个故事之后,才知道“孝”有如此之难,对于先前痴心妄想,想做孝子的计划,完全绝望了。
“人之初,性本善”么?这并非现在要加研究的问题。但我还依稀记得,我幼小时候实未尝蓄意忤逆,对于父母,倒是极愿意孝顺的。不过年幼无知,只用了私见来解释“孝顺”的做法,以为无非是“听话”,“从命”,以及长大之后,给年老的父母好好地吃饭罢了。自从得了这一本孝子的教科书以后,才知道并不然,而且还要难到几十几百倍。其中自然也有可以勉力仿效的,如“子路负米”,“黄香扇枕”之类。“陆绩怀桔”也并不难,只要有阔人请我吃饭。“鲁迅先生作宾客而怀橘乎?”我便跪答云,“吾母性之所爱,欲归以遗母。”阔人大佩服,于是孝子就做稳了,也非常省事。“哭竹生笋”就可疑,怕我的精诚未必会这样感动天地。但是哭不出笋来,还不过抛脸而已,到“卧冰求鲤”,可就有性命之虞了。我乡的天气是温和的,严冬中,水面也只结一层薄冰,即使孩子的重量怎样小,躺上去,也一定哗喇一声,冰破落水,鲤鱼还不及游过来。自然,必须不顾性命,这才孝感神明,会有出乎意料之外的奇迹,但那时我还小,实在不明白这些。
其中最使我不解,甚至于发生反感的,是“老莱娱亲”和“郭巨埋儿”两件事。
我至今还记得,一个躺在父母跟前的老头子,一个抱在母亲手上的小孩子,是怎样地使我发生不同的感想呵。他们一手都拿着“摇咕咚”。这玩意儿确是可爱的,北京称为小鼓,盖即〖上兆下鼓〗也,朱熹曰:“〖上兆下鼓〗,小鼓,两旁有耳;持其柄而摇之,则旁耳还自击,”咕咚咕咚地响起来。然而这东西是不该拿在老莱子手里的,他应该扶一枝拐杖。现在这模样,简直是装佯,侮辱了孩子。我没有再看第二回,一到这一叶,便急速地翻过了。
那时的《二十四孝图》,早已不知去向了,目下所有的只是一本日本小田海儇所画的本子,叙老莱子事云:“行年七十,言不称老,常著五色斑斓之衣,为婴儿戏于亲侧。又常取水上堂,诈跌仆地,作婴儿啼,以娱亲意。”大约旧本也差不多,而招我反感的便是“诈跌”。无论忤逆,无论孝顺,小孩子多不愿意“诈”作,听故事也不喜欢是谣言,这是凡有稍稍留心儿童心理的都知道的。
然而在较古的书上一查,却还不至于如此虚伪。师觉授《孝子传》云,“老莱子……常衣斑斓之衣,为亲取饮,上堂脚跌,恐伤父母之心,僵仆为婴儿啼。”(《太平御览》四百十三引)较之今说,似稍近于人情。不知怎地,后之君子却一定要改得他“诈”起来,心里才能舒服。邓伯道弃子救侄,想来也不过“弃”而已矣,昏妄人也必须说他将儿子捆在树上,使他追不上来才肯歇手。正如将“肉麻当作有趣”一般,以不情为伦纪,诬蔑了古人,教坏了后人。老莱子即是一例,道学先生以为他白璧无瑕时,他却已在孩子的心中死掉了。
至于玩着“摇咕咚”的郭巨的儿子,却实在值得同情。他被抱在他母亲的臂膊上,高高兴兴地笑着;他的父亲却正在掘窟窿,要将他埋掉了。说明云,“汉郭巨家贫,有子三岁,母尝减食与之。巨谓妻曰,贫乏不能供母,子又分母之食。盍埋此子?”但是刘向《孝子传》所说,却又有些不同:巨家是富的,他都给了两弟;孩子是才生的,并没有到三岁。结末又大略相象了,“及掘坑二尺,得黄金一釜,上云:天赐郭巨,官不得取,民不得夺!”
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,待到掘出黄金一釜,这才觉得轻松。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,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。家境正在坏下去,常听到父母愁柴米;祖母又老了,倘使我的父亲竟学了郭巨,那么,该埋的不正是我么?如果一丝不走样,也掘出一釜黄金来,那自然是如天之福,但是,那时我虽然年纪小,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这样的巧事。
现在想起来,实在很觉得傻气。这是因为现在已经知道了这些老玩意,本来谁也不行。整饬伦纪的文电是常有的,却很少见绅士赤条条地躺在冰上面,将军跳下汽车去负米。
何况现在早长大了,看过几部古书,买过几本新书,什么《太平御览》咧,《古孝子传》咧,《人口问题》咧,《节制生育》咧,《二十世纪是儿童的世界》咧,可以抵抗被埋的理由多得很。不过彼一时,此一时,彼时我委实有点害怕:掘好深坑,不见黄金,连“摇咕咚”一同埋下去,盖上土,踏得实实的,又有什么法子可想呢。我想,事情虽然未必实现,但我从此总怕听到我的父母愁穷,怕看见我的白发的祖母,总觉得她是和我不两立,至少,也是一个和我的生命有些妨碍的人。后来这印象日见其淡了,但总有一些留遗,一直到她去世——这大概是送给《二十四孝图》的儒者所万料不到的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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